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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关于发布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等3项指导原则的通告(2023年第2号)

       根据2022年12月底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陆续发布的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检测方案》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(试行第十版)》等文件内容,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对前期发布的《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》《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抗体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》《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抗原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》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。现予发布。
  特此通告。
 
  附件:
  1.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(下载

  2.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抗体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(下载

  3.新型冠状病毒(2019-nCoV)抗原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(下载

 

(转载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网站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