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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长三角区域重点领域医疗器械产品的通知

各相关单位:
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加强长三角区域重点领域医疗器械产品全生命周期监管,加强研审联动,助力区域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,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、多层次的健康需求。器械长三角分中心按照国家药监局有关工作部署,现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医疗器械产品征集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对象

(一)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的医疗器械研制机构、生产企业。

(二)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的医疗机构、与医疗器械研发相关的高等院校等。

二、征集范围

本次征集面向医疗机器人、高端医学影像设备、人工智能医疗器械、脑机接口、新型生物材料医疗器械、高端体外诊断设备等领域,本通知所述“重点领域医疗器械产品”是指属于以上领域之一,尚未注册受理的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。

三、征集时间

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31日。

四、填报要求

请相关单位将信息收集表(见附件)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,以扫描件(PDF格式)及电子表单(word格式)形式发送至zhywb@ydcmdei.org.cn,邮件标题和信息收集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“重点领域医疗器械产品-单位名称”。如有相关证明文件或其他补充资料,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。填报单位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规性。

 

附件:长三角区域重点领域医疗器械产品信息收集表

 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检查长三角分中心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2024年12月13日